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开放实施办法

发布者:刘念云发布时间:2016-03-28浏览次数:198

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开放实施办法
为充分发挥实验室的资源优势,提高实验室的使用效率,促进实验教学改革,提高实验教学质量,规范有序地做好我院实验室的开放工作,鼓励和支持学生在课余时间参加实验教学、科研活动,以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为科研、教学和社会服务,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商学院实验室在保证正常教学工作的条件下特制定本办法。
一、 实验室开放的原则
1. 坚持层次开放的原则。层次开放指实验室在完成教学计划安排的实验教学任务外,根据不同的教学目的、教学对象和教学条件,采取多种开放形式,使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完成各种开放实验内容。
2. 坚持资源利用最大化的原则。充分挖掘现有师资、仪器设备、环境条件等资源,努力完善实验技术条件和工作环境,逐步加大实验室开放程度和开放范围。利用一切可以开放的时间和资源向全校学生开放。
3. 坚持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出发点的原则。努力开放以设计性、综合性、研究性、创新性实验为主的实验项目,不断丰富开放内容,不断增加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鼓励广大教师将科研成果中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部分转化为实验教学内容,并在指导过程中将先进的教学思想和教学手段引入实验教学。
4. 坚持因材施教的原则。在实验室开放的教学时间、过程、形式、内容、方法上,根据不同的学生区别对待,创造学生进行实验活动的环境,强调学生主体、教师启发指导教学的作用,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发挥特长。
二、 实验室开放的形式和内容
根据实验室的教学条件,逐步实现实验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全面开放。开放的内容,对于低年级学生,以训练其基本技能和实践能力为主;对于高年级学生,可重在培养其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为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要求,实验室开放的内容可以是课内实验的进一步延伸或课内拓展实验,也可以是自选课题、科研项目、科技活动、兴趣小组的提高型学习等。
1. 课内实验操作技能的训练与加强:学生为了更好地掌握课内实验操作技能,于课外时间进入实验室操作,按照课内实验要求进行实验(课内实验不认真者,拒绝于课外时间重复课内内容)。
2. 课内实验拓展型:涉及课内实验的先导问题,或后续延伸问题,学生有积极性的可作为自选项目,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
3. 学生参与科研型:实验室以面向高年级学生为主定期发布科研项目中的开放研究题目,吸收部分优秀学生进入实验室参与科学研究活动;也可结合实验室条件,学生自拟科技活动课题,联系指导教师开展实验活动。
4. 学生科技活动型:对学生参加课外科技活动、科技竞赛等实验活动开放,学生个人或兴趣小组开展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等的实验活动。
5. 自选实验课题型:实验室为鼓励学生进行创新设计,而发布教学计划以外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供学生自选实验课题,学生在实验中独立完成课题的方案设计、实验装置安装与调试,完成实验并撰写实验报告。
6. 微机技术应用型:学生利用计算机进行软件应用和开发、课件制作、网页设计、网站建设等,提高计算机实际应用能力的活动;或者学生利用计算机完成课程作业、毕业论文,以及通过计算机网络获取相关信息和与教师、学者、专家交流等活动。
三、 实验室开放的条件
1. 实验室开放必须在保质保量完成教学计划安排的实验教学任务的前提下进行开放。
2. 实验室应有一定的开放实验项目供学生选择,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参与开放工作。
3. 实验室应建立健全有关开放管理的规章制度。
4. 实验室要有安全保障措施及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实验室开放期间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四、 实验室开放的组织实施
1. 实验室开放工作在学院分管院长的领导下,由实验室主任组织实施。把实验室开放工作纳入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
2. 实验室本着实验教学改革的精神积极开展实验室开放工作,充分利用现有实验室条件或创造必要的条件,统筹规划,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开放。
3. 选拔理论基础扎实、动手能力较强的教师和实验人员指导开放实验。指导教师要因材施教,加强对学生实验素质与技能、创造性的科学思维方法、严谨的治学态度和艰苦创业精神的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 指导教师对选题的科学性及难易程度负责,对实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要有预案、论证,并提前向学生警示防范。
5. 实验室根据参加开放实验学生人数的多少和实验内容,做好仪器设备、材料等的准备工作。
6. 实验室开放时,须有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负责教学秩序、安全管理工作,对仪器设备、实验材料的使用给予适当的指导,应加强学生纪律教育及品德培育,加强管理,做到开放灵活、规范有序。
7. 开放实验室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实验室开放的有关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和开放情况记录,注重实验室开放材料的收集和归档,包括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学生开放实验申请、实验开出记录、学生签到本、实验报告、结题报告、成果鉴定、奖励等原始材料。
五、 实验室开放的程序
1. 每学期结束前3周申报开放实验项目,填写《江汉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表》,经学院批准后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2. 要求参加开放实验的学生可直接与指导教师或实验室联系,填报《江汉大学学生开放实验申请表》,经审查合格后,向实验室登记报名。确定实验有关事项后,实验室组织开放实验项目的实施。
3. 非实验室组织拟定的开放实验项目可根据开放实验的不同内容、来源、学生的不同要求等,灵活确定开放实验申报和学生申请开放实验的工作时间。
4. 开放实验项目结束后,撰写实验报告或总结,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六、 实验室开放的管理与保障措施
1. 开放实验只能安排在不与正常实验教学活动冲突的时间进行,可以安排在工作日,也可以安排在双休日与节假日。
2. 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管理制度,损坏仪器设备等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3. 禁止在实验室从事不健康及与本实验室性质不相称的活动。确保实验室开放质量。
4. 鼓励和支持开放实验产生创新性成果。对学生、指导教师参加开放实验完成具有独创性的成果,可按照学校相应的成果认定办法认定。
七、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