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实验室人员岗位职责

发布者:刘念云发布时间:2016-03-28浏览次数:236

一、实验室主任岗位职责
(一)负责编制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二)领导并组织完成实验室工作任务。按教学计划落实实验指导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的实验教学任务,组织编写和审定实验教材、实验讲义。
(三)贯彻执行上级及学校有关规定,加强实验室的科学管理。
(四)制定本室岗位责任制,负责本室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及考核工作。
(五)管理实验室仪器设备、低值品、易耗品等,落实帐、卡、物三相符,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
(六)合理安排使用实验教学各项经费,组织编制实验室建设、仪器设备更新购置、低值品、易耗品等申购的计划。
(七)开展投资效益研究,加强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及保养维护和功能开发工作。
(八)在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前提下,积极组织安排实验室开放,开展社会服务。
(九)抓好实验室安全、卫生工作,创造优良的实验教学环境。
(十)定期检查、总结实验室工作,开展评比活动等。
二、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一)基本职责
1.实验技术人员应热爱本职工作,具有敬业精神,为建设和管理好实验室积极创造性地工作。
2.实验技术人员实行坐班制。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和旷工。
3.搞好实验教学的准备工作。
4.做好实验结束后的清理整顿工作。做好实验室的卫生,保持清洁、美观。
5.填写实验工作日志和其他记录本。填报上级有关部门的表格和统计数据。
6.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
7.管理实验室仪器设备、低值品、易耗品等,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8.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提高实验水平。
(二)不同岗位职务的职责
1.初级技术人员:
实验员:初步掌握常规的实验工作要求及实验原理和实验技术,正确使用有关的仪器设备,完成一般的实验任务。承担有关仪器设备维修保养工作。
助理实验师等:掌握常规的实验工作原理、方法和步骤;熟练使用与实验有关的仪器设备;初步独立地制定实验方案,较好地完成实验任务;承担常用仪器设备一般维修工作,参与部分实验设备装置的改进开发工作。
2.中级技术人员(实验师等):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独立规划实验(教学)项目、设计实验方案、承担实验课程的教学或指导实验;参加实验室的建设工作,编写、修改职责范围内的实验工作计划和技术管理规章制度;参与科研工作写出科研总结报告,发表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出版专著;参加实验教学研究和改革工作,写出较高水平实验研究论文或实验教学总结;参加加工、改进实验技术和实验设备装置工作。
3.高级技术人员(高级实验师等):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独立规划实验(教学)项目、设计实验方案,主持承担实验课程的教学或指导实验;主持设计与建设新的实验室,主持改进实验技术和仪器设备性能、研制实验装置;参与科研工作写出科研总结报告,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出版专著;主持实验教学研究和改革工作,写出高水平的实验研究论文或实验教学总结;主持编写、出版实验教材和实验指导书;指导或培养青年实验技术人员进行实验技术工作。